各系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公认。
二、推选名额和时间
教育厅为各高校下达推荐名额为1个,我校将在各系部推荐基础上择优报送。
请各系部于2023年5月30日中午12:00前务必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人事处(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过期不候。
三、推选要求
(一)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严把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关,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甄选,认真推荐上报。
(二)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联系人:乌音嘎
联系电话:0477-5115577,15847095489
电子邮箱:nmyszrsc@163.com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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